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民主管理水平,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推进学院五育人工作作风建设,办学生满意、社会满意的学院。经学院院务委员会讨论,设立院长接待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地点
时间:每月第二、四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4:00-6:00,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预定日期安排接待,则作延期或取消处理,由学院办公室提前通知。
地点:三楼第一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接待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接待方式
1. 每次接待日安排一到两位学院领导负责接待工作。原定领导临时有要事不能负责接待的,则由学院办公室安排其他学院领导负责接待。
2. 欢迎教职员工及学生来访,针对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日常学习生活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等;欢迎学生家长及社会相关人士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设和批评等。
3. 接待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院领导接待日记录》,并在接待日活动第二天把记录移交办公室备案。
四、接待要求
1.参与接待的学院领导要积极主动地与来访人员进行交谈和沟通,热情周到地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友好的访谈气氛。
2.院长接待日活动参与人员应当自觉保守来访教职员工及学生要求保守的秘密或者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来访的教职员工及学生、社会人士反映的问题。
3.负责接待的学院领导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需要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并明确答复的日期。
4. 接待人要在接待的当日填写“学院领导接待日记录”,特别是“处理意见”一栏,要求据实填写,若属立即解决的应在该栏写明解决的办法;若属转至其他学院领导或处室、系部解决的问题,应写明所转的领导或处室;若属院务委员会或党委会研究解决的问题,也应写明。
5. “院长接待日记”应该在接待日第二天由接待工作人员整理好移交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保管,年终统一移交学院综合档案室管理。学院办公室根据来访人提出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通知相关部门做出处理或进行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学院办公室查询、督办。
6. 各承办部门在接到学院办公室的接待日问题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一般性问题可口头答复,涉及原则性问题应书面答复并报办公室备案,然后由承办部门在“承办情况”栏写明答复情况,并由接待对象签字认可。
7.需学院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由学院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并在“处理意见”栏作出批示,明确作出答复,学院办公室按照批示要求进行办理,此类问题最迟应在半个月内作出答复。
8.承办领导和承办部门要以对学院、对师生员工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办好承办的每一件事。学院办公室要跟踪督办检查,定期将院长接待日所反映的办理情况进行公布,并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在督办检查中若发现答复不符合实际,或敷衍了事,或互相推诿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学院院长或常务副院长,并限期纠正。
附件:1.院长接待日值班表
2.院长接待日记录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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