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处室、系部、教学点: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院统筹、协调发展,经学院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学院相关会议实行周例会制度,现将例会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周例会时间安排
1.学院工作会议,每周二下午召开,包括学院领导会议、中层领导工作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等学院层面的工作会议。
2.部门业务学习、工作会议,每周四下午由部门组织召开,内容包括教学研讨、集中备课、听课等。
3.学工工作会议,每周五下午由学工处组织召开。
二、会议要求
1.每周二下午各部门原则上不能安排其他会议,如确有会议需要,要提前3天向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统一协调。
2.学院举行的各种会议,学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不能无故缺席,与会人员如因重要或紧急事项无法参加会议,需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院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缺席会议。
3.业务部门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要互相进行沟通、协调,避免造成会议场地及人员冲突。
4. 各部门要做好会议纪录,涉及学院统筹工作的要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印发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各项工作。
5.如学院有重要或紧急工作需临时召开会议,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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