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教学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的文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6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从4月3日(星期日)至4月10日(星期日)放假8天。 4月2日(星期六)、11日(星期一)正常上班,其中,4月2日(星期六)上4月6(星期三)的课, 4月11日(星期一)上4月7日(星期四)的课。4月10(星期日)晚上各班要主持召开班会。
二、放假期间,各处室、系部、教学点要制定本部门值班安排,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并于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经职院官方公众号
办公室电话:0771-6301430
传真:0771-6301345
招生电话:0771-6306381 6306382(兼传真) 630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