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团中央“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相关要求,促进我校大学生就业,经研究,共青团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委员会决定开展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聚焦在校大学生群体,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育人功能,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以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的思路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促进大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为青年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整合各类招聘信息,寻求企事业单位提供实习岗位,拓宽大学生社会实践渠道,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帮助大学生找准自身定位,树立正确就业观、择业观。
三、实习时间
2022年7月-8月集中开展,为期4周。
四、实习对象
(一)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家庭困难大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由学校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
(二)符合选拔条件且自愿参加的其他大学生。
选拔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纪违法行为,作风正派,品行优良,群众基础好。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中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3.最近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现象,无不及格科目,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五、实习岗位
提供相关实习岗位 8 个(详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遴选报送。
1.学生自愿报名。由学生个人向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提出申请,填写《实习学生申请表》(附件2),并向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提交扫描件材料(含个人奖项或荣誉称号、盖章版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遴选出报名附件1内实习岗位的实习生,并依据选拔标准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比选择优等环节遴选确定推荐人选,于7月23日前将《实习学生申请表》、《实习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3)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报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由校团委依据选拔标准通过资料审核、评议公示等环节确定8个岗位的最终人选。
(二)规范管理。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对派出的实习学生建立健全实习学生日常联系、安全保障、考核评价等机制,确保学生实习期间人身财产安全,从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能力等方面对实习学生作出综合考评。并与接收单位对接,协调落实好实习学生的岗位、饮食等问题,督促接收单位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实习结束后按要求出具实习鉴定证明(见附件4)。
(三)安全保障。学院团委将在实习开始前负责统一对实习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实习安全预案,并办理学员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学员的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并组织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见附件5)。
(四)加强宣传。各团组织要以“我为青年做件事”为主题,加强对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宣传,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以实习促就业的故事分享交流、微视频和图文征集等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五)跟踪落实。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个人工作总结和《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同时,校团委将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未尽事宜,请联系共青团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委员会。联系人:黄皖菲,联系电话:15296569216,电子邮箱:152448802@qq.com。
附件:
1.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岗位需求汇总表
2.实习学生申请表
3.实习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4.实习鉴定证明
5.实习安全协议书
6.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开展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岗位需求汇总表
用人单位名称 | 需求岗位 | 院系及专业 | 性别 | 需求实习学生数(人) | 备注 |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 团委 | 不限 | 不限 | 2 | |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 资助办 | 不限 | 不限 | 2 | |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 教务处 | 不限 | 不限 | 2 | |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 图书馆 | 不限 | 不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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