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2023-1学期高职期末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吴俏娴学院新闻来源:教务处点击数:5962更新时间:2023-02-23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2-2023-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3227日至31

二、考试安排详见《2022-2023-1高职期末考试安排表(终版)》;

三、考试期间,高职白天全部停课,晚上可正常上课;

四、注意事项:

1.各巡考员须提前至少30分钟,监考员提前至少20分钟到C102领取试卷、考场钥匙;

2.各辅导员须提醒学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自备文具;缓考须提前办理手续;

3.监考员须填写、签字的材料有试卷袋、考场记录表、考试签到表;

4.考试结束后,试卷须按照学号顺序排序、清点清楚后装入试卷袋,交回C102

5.注意:2271430分的《大学英语(1)》考试最多可提前10分钟交卷)

6.其他监考要求详见《广西经济职业学院考场规则》(后附)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考场规则(暂行)

一、考场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编排。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考试座位随机编号,隔位编排,并于考试前 15 分钟将《考场座位安排表》张贴到考场。

二、考试预备铃响后,考生应立即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就座,并保持考场肃静。

三、考生一律凭考试证件(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参加考试,并将证件置于桌面右上角,随时接受监考老师的检查,未带学生证者不准参加考试。学生不得伪造、篡改考试证件,不得使用过期作废的考试证件。学生证遗失,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挂失,并申请补办。来不及补办的,必须由学院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连同身份证一起作为考试证件。

四、闭卷考试时,考生不得将任何书籍、讲义、笔记等资料带入考场,已经带入考场的,一律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或后面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正式开考后,如考生的身上、桌面、座位、抽屉中仍有上述物品的,按考试违纪论处。

五、开卷考试时,考生必须根据任课老师的要求,准备考试资料。考试必须独立完成,考试资料不得转借、传抄,也不得与他人共用,否则以考试作弊论处。

六、除部分课程经任课老师允许可使用规定类型的计算器外,考生不得自行携带任何具有贮存或传递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通讯工具、电子词典、电子存录设备等),已经带入考场的必须关机,并按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存放。 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上述设备的 按作弊论处。

七、除语言课程听力考试外,学生不得携带调频接收设备进入考场。听力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擅自录音。听力结束后,学生不得再使用调频接收设备。

八、考生迟到 30 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 45 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随意出入考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考场的,需经监考教师同意并有人陪同。如有离场进行作弊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未经许可离开考场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试卷作废。

九、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考生考试不准自带草稿纸,考试需要使用草稿纸的,由考试试题卷中提供。考试用纸不够时,可举手向监考老师申请领取。

十、考生对试题字迹看不清楚的,可举手向老师询问,监考老师应当众予以回答,但不得回答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问题。

十一、 严禁代考、夹带、递纸条、传信息、抄袭等行为,一经发现,即按考试作弊论处。 有暗示、交头接耳行为经监考教师警告后仍不改正者,按作弊论处。

十二、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高声谈论。考生退出考场时不得带走考试的试题册和答题卷,否则, 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课程该次考试资格。

十三、考试时间终了,不论试卷答完与否,考生均要立即停笔交卷,不得拖延,对于不听监考人员劝阻而继续答题的,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课程该次考试资格。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监考老师、考务人员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监考任务。

特此通知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

2023223


经职院官方公众号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办公室电话:0771-6301430

传真:0771-6301345

招生电话:0771-6306381 6306382(兼传真) 630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