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员工、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院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饮水机应远离地面、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4、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学院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7、在学院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院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3日
经职院官方公众号
办公室电话:0771-6301430
传真:0771-6301345
招生电话:0771-6306381 6306382(兼传真) 630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