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管理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车辆管理制度

作者:刘志梅学院新闻来源:后勤保卫处点击数:3347更新时间:2023-12-20

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校园正常秩序,加强车辆出入校园的管理,特制定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和经营合作单位车辆

除本校教职工和经营合作单位车辆,并在本校系统登记和持有本校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含临时通行证,商铺原则上每铺只能登记一辆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报学校审批)。其他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来访人员车辆

来访人员机动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各部室、二级学院主管领导预约许可方可进入校园。外来人员必须说明来访事由,并经对接部门领导确认后,执勤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办理车辆和人员入园登记,发放物业机动车临时通行证,通行证必须放置前挡风玻璃,同时告知入园车辆管理要求后方可进入校门。当校内车位停满后,严禁车辆进入校园。

三、临时运输车辆

食堂、校内经营户等运送货物的临时车辆必须持门岗发放物业机动车临时通行证进校。车辆入校后,停于各自商铺前卸载完毕后立即驶离学校,无特殊情况不得逗留。不得停放在学生出入路口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往校外运送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学校有关部开具的物品出门证明(放行条)。所有货车必须开箱检查,否则不予放行。运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四、特殊任务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垃圾清运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安保人员应及时做好登记防疫工作后,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并报告主管领导。

五、车辆入园要求

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慢速行驶,严格按学校指定顺序行驶,严禁逆行,严禁压到学校红色跑道内。周一到周五学生早操时间严禁车辆进入校园。进校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Km/h,校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h。非机动车乘坐限载两人及以下。教学区、宿舍区、饭堂等路段必须减速避让行人,校园内禁止鸣笛。

六、非机动车管理,开始进行入园车辆车贴识别管理,每一个固定入园的非机动车都对应一个车贴号,车贴贴于车身左前侧,一个车贴号对应一个名字电话,方便物业进行管理,约束非机动车司机有序停放车辆。如来访非机动车则发放临时非机动车卡进园,出园回收非机动车卡,如丢失,需要核实车主信息,如确实遗失需要支付工本费20元,保证非机动车有效管理,避免出现盗窃丢失现象。

七、停放要求

所有车辆必停于指定停车场车位线内,车头统一朝外,严禁停放于学校主干道和停车场出入口。如遇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时,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物业公司,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人员情况进行备案,进入校内车辆必须服从物业公司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大型货车原则上严禁进入校园停放,如需停放需经业务部室领导批准,按所占车位数进行收费。

八、管理与处罚

凡进入我校的机动车辆视为自动遵守我校交通管理规定,并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和协调,如发现车辆未按停车位停放的,经电话提醒不挪动的物业有权锁车,并对车主处罚20元/次,凭通知单到财务处交费后方可开锁。一个月内如发现三次以上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物业公司有权处理或不予放行。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直至启动“110”一键报警系统。如在校园内发生一般性车辆刮擦事故,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独立承担。在校园内发生人员伤亡的较大交通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门依规处罚,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独立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赔偿及连带责任;若当事人为校内教职员工,并处扣发全年绩效奖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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