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
二、保持食品经营(服务)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每天清扫,及时按规定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三、食品来源清楚。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向供应商(户)索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产品《检验合格证》和相关票据等资料,并建立台帐存查。
四、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分发)过程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冷藏(或保温)等防护措施,确保食品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不洁物品。
五、不加工来源不明、掺假掺杂、变质的食品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六、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七、所有从业人员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烹制、加工、销售(配餐)食品前先将手洗净、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专用用具。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八、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和规范学习培训,增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九、食品烹制、加工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食品烹制、加工过程中,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十一、食品烹制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无毒、无害。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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