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8-9月 |
①拟申报个人准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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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9.30 |
①办理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免试审批手续( ②符合认定与重新确认条件的人员填写相关表格于30日前交各基层单位审核后汇总职改办; ③职改办人员学习上级职改文件;汇报有关领导,初步确定我院今年评审工作思路;起草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与通知。 |
传 达 布 置 阶 段 |
9.25- 9.30 |
①下达今年职改通知,向院内各单位宣传、传达,各单位组织学习职称评审文件; ②职改办组织申报高级申报人员动员会、各系部联络员会议。 | |
9.25- 10.13 |
①各单位收集已签署有基层领导小组意见的职称申请表到职改办确认。 |
个 人 申 报 阶 段 |
②申报人交评审费。申报人把相应金额交职改办统一上交教育厅。 ③职改办作评审费支出预算; | ||
9.25- 10.13 |
①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从版》进行网上填报;申报中、初级的人员下载(中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评审表)进行填报。 | |
②验证(凡申报人员所提交的复印件都必须拿原件到人力资源处审核、验证盖章。如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奖励证书、教师资格证、进修结业证书或进修成绩单、继续教育登记材料。)各申报人自行送到人力资源处审核。 | ||
-10.13 |
①申报人最终核对填表、整理完善申报材料 | |
10.13- 10.15 |
① 各系(部)对申报人的材料按照相应条件进行审核,并填写有关推荐意见,然后于 |
单 位 审 议 阶 段 |
10.16-10.19 |
② 教务处并负责教学考核有关工作; ③ 教务处负责审核科研工作材料; ④ 院办负责审核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⑤ 学工处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考核; ⑥ 人力资源处审核学历、资历材料;人力资源处根据各教学主管部门核证结果,核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审核高校教师资格。 | |
10.20-10.21 |
①职改办集中接收各单位上报的高级申报人员数据,及中级职称申报的书面材料(详细参考附件); ②学校审核、整理各系列职称申报材料,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③做好开评前的准备工作(评审、推荐、投票材料准备及评委会会务安排等)。各基层协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
学校 审核 阶段 |
10.22 周四 |
召开院高级职务资格审议答辩推荐会议: 一、集中学习文件、看材料;分组进行答辩前准备工作; 二、答辩小组分组组织答辩工作; 三、集中介绍情况;审查评议;投票表决;分工撰写推荐意见等。 |
学校 评审 阶段 |
10.23 10.26 周一、五 |
召开院高级推荐会、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23日召开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 | |
10.27-10.28 |
职改办整理评审材料;报送区教育厅职改办。 |
材料 上报 阶段 |
(以上各项安排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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