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吴俏娴学院新闻来源:教务处点击数:3201更新时间:2024-04-17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特将《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2024年3月11日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202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4 号)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继续通过择优选拔方式招收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为确保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使该项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学院“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开宁

执行组长:陈周俭

副组长:潘 峻

 员:李敬生、李旻、潘知助、谭义东、庞升进、陈栋、黄永伟、赵小凤、黄黎华、黄斌

二、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我校录取后或在校期间在广西区内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 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 5 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名。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选拔的程序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方式及比例

1.选拔方式。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拔(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自愿放弃选拔升本的声明),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教务科研处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若成绩排名并列,则以荣获奖章的等级、数量与考取证书的等级、数量为考核标准,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考取1+X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等级高、数量多则优先选拔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不超过本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的20%。通过扩招进入我校就读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 2024 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选择“直接选拔升本”或“综合考查”之一的,报名前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专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五、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一)选拔推荐工作

1.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学院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于2024年3月15日前加盖学校公章,以PDF格式扫描录入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此细则与招录协议、联合培养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一并向全体学生公布。

2.收录有关数据。3月22日前,将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录入专升本系统。

3.确定合作高校。3月25日前,学院领导协调,教务科研处负责联系接收2024年“专升本”学生的本科院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并扫描录入系统备查。

4.各二级学院负责向学生传达最新的“专升本”信息,同时根据各专业(方向)应届毕业生已学考试(查)课程平均成绩排名,确定各专业(方向)升本范围(排在前60%的学生),填报《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2),于3月25日前报教务科研处。

5.教务科研处于3月29日公示全部学生成绩排名、不占指标的学生名单。

6.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各二级学院于3月31日前,组织本院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升本方式,填写教育厅文件附件4报教务科研处,教务科研处于3月31日汇总录入系统上报。

7.公示推荐名单。教务科研处于4月12日前在学校官网和校内张榜公示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本年年底。

8.各二级学院组织有意愿且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登陆专升本系统进行报名工作,系统开放报名时间为4月19日前,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

a《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纸质推荐表一式二份;

b身份证复印件、计算机及英语等资格、获奖证书纸质版(一式二份);

c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放弃声明,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选拔条件。

d普通专升本学生图像使用统一采集的毕业证照片,由各二级学院到教务科研处领取。

各二级学院要按选拔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所有证书、证件必须有专人进行审核(要求在复印件右下角注明“原件已核”及审核人签章,同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对学生姓名、民族信息、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纸质版与专升本系统内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各二级学院审核推荐表信息后,填写推荐意见,于4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报教务科研处,由教务科研处汇总报学院审批。

8.报送推荐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科研处于4月19日前,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本科高校。报送材料包括:学校公文1份(纸质版),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教育厅文件附件2)(相关数据按教育厅文件附件8的要求录入系统,纸质版报1份),教育厅文件附件3、4、5、6相关数据录入系统,公示网页链接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专升本系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招生工作

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普通专升本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各二级学院院长作为各二级学院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抓好“专升本”工作,按时间点完成各个阶段工作。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统一公开专升本实施细则、全体应届毕业生成绩及排名、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名单、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名单等信息,以及今年各本科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本科院校学费收费标准等。

(三)严格信息管理。各二级学院(部门)在网站发布各类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内容时,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简洁、够用原则,只发布必要的个人信息,不得发布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如必须发布,须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如采取技术措施部分遮挡等。各二级学院(部门)在报送涉及师生个人信息数据时,也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四)严格把关报送数据。各二级学院(部门)应按要求填报学生信息及录取数据,对因信息有误造成学生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的,将予以通报。同时,对学生专升本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严格入学资格复核。各本科高校对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入学前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将自动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

联系人:吴俏娴

联系电话:0771-6306345   15678830051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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