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我校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全面提高我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顺利推进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评审等工作的开展,现就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及学时管理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个类别。其中,2024年公需科目必修课学习主题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谱写人类命运共同体新篇章》。专业技术人员可围绕民族团结、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普及、数字技术等领域自主选择学习公需科目选修课。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校的培训班以及国家级、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参加培训人员学时档案。
(二)时限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公需科目必修课学习考试。公需科目必修课考试共3次机会,3次考试均不合格者,可在培训期间电话申请开通补学补考。2023年未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2024年度进行补学补考,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后,计入2023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
三、结果应用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应完成当年度公需科目必修课学习任务,上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完成情况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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