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素质,根据《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暂行办法》(桂经职院人字〔2011〕19号)的文件精神,学院于7月正式开展2014年“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业务骨干选拔认定工作,“双师”素质教师、业务骨干选拔标准参照《办法》,选拔认定工作如下:
1、7月1-6日:个人申请。个人填表申报、准备业绩材料;
2、7月1-6日:各系(部)推荐。申请人所属系(部)审核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后,在申请人所提供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依据选拔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注明是否符合选拔条件,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后,连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处;
3、7月7-9日: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学工处等有关部门对系(部)报来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
4、7月10-15日院务委员会评审确定建议人选,报院长批准。
5、7月16-20日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天。
6、7月21日公布认定结果,下发公示无异议后的“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业务骨干名单的文件,颁发证书,相关待遇自证书颁发的次月起开始享受。
“双师”型教师提交“双职称”复印件即可,即“教师职称+其他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如“教师+经济师”等,于7月1-6日提交至人力资源处。
附件:
1、《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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