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三好学生”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22级、2023级高职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三好学生”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22级、2023级学生并担任校、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班委会干部,宿舍舍长;各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等职务期在2023-2024学年满一学年的,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学生总数的5%。
(三)先进班级
2022级、2023级班级,有违法、重大安全事故等一票否决情况的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思想上要求上进;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高职学生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见义勇为和好人好事记录者、活动积分高、完成实习任务并参与实践推广者优先。
2、学习认真刻苦,善于思考,乐于探究,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无补考(特殊原因除外),参评学生本学年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总成绩综合排名在本班级前30%以内。
3、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
4、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的“三好学生”必须获得不少于两项二级学院以上的各种荣誉称号,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1)本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不及格者。
(2)本学年内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实习或未完成实习任务者。
(4)无正当理由退出学生组织或不按程序退出学生组织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道德素质好。认可学校办学理念,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明礼诚信,严格履行学生干部职责,敢抓敢管,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见义勇为和好人好事记录者、活动积分高、完成实习任务并参与实践推广者优先。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善于学习,成绩合格。本学年总成绩综合排名本班级前50%以内。
3、担任校级、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班委会干部、宿舍长;各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等职务期在2023-2024学年满一学年含以上的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4、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1)本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不及格者。
(2)本学年内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实习或未完成实习任务者。
(4)无正当理由退出学生组织或不按程序退出学生组织者。
(三)“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具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和校园文化活动,在学科文化知识学习、技能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自觉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体育竞赛活动和宿舍文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性活动,在服务学校、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中成绩显著。
5、班委会、党团组织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以身作则,作风正派,模范带头作用强,能较好地发挥学生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
6、班级欠费率1%及以下,无恶意欠费等不诚信行为。
7、班级无人因违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没有因个人或集体言行对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秩序。
三、评选时间及要求
(一)2024年9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进行初评。
1、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比例根据二级学院综合情况分配,智能工程学院占总人数的5.5%;艺术旅游学院占总人数的5%;财贸管理学院占总人数的4.5%。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二级学院名额根据比例分配如下:
名称 | 智能工程学院 | 艺术旅游学院 | 财贸管理学院 |
优秀学生干部 | 256 | 132 | 105 |
三好学生 | 256 | 132 | 105 |
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项的评选名额相同。
3、“先进班级”评选名额比例根据二级学院综合情况分配,名额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 | 智能工程学院 | 艺术旅游学院 | 财贸管理学院 |
名额 | 20 | 10 | 7 |
(二)各二级学院按规范要求填写附件1-7。
(三)各二级学院于9月12日前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学工处裴莉莉处,逾期不受理。
(四)9月13日学工委召开专题评审会,确定拟表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校务委员会认定后,正式公布表彰名单。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发展工作处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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