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教学点:
为做好我院201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今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对象
(一)职称申报评审对象
我院在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
1、晋升,拟由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晋升为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第二职称,由于工作岗位的变动或工作性质的改变,拟在保留现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同时再取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者;
3、转评,原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于工作岗位变动,在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有关规定申报同一职级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取消。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评审程序办理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除外)。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职称申报定职对象
1、适用范围: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即转正定职,适用于我院在职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不需评审,不需参加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适用条件
根据我院教职工情况,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①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和毕业证书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④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⑤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⑥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报名
(一)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请到学院群共享咨询、查阅有关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本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具备申报条件。请申报者填写《2015年广西经济职业学院职称申报预报名表》,并已部门为单位,于6月1日前交到人力资源处。请所有申报人员加入我院职称Q群(Q群号码:242381084),以便于通知、咨询解释,有关职改文件、通知将在Q群上发布。
(二) 拟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登陆“经职院职称群”,点击“2015年职称”查阅、下载职称文件、申报软件。“2015年职称”文件夹下有:“高校个人版”(个人申报软件)、“通知”、“样表”、“职称表格”、“职称文件”,请申报者认真查阅,熟悉相关规定和填报注意事项。
三、评审(定职)费用
请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老师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职称评审费交财务部收费处,费用标准:正高级450元/.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收费收据复印件交人力资源处,以便人力资源处核查,并办理相关转账手续。
四、定职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传达布置和个人准备阶段:5月20日~6月5日
1.5月20日~22日各中层部门向本部门教职工传达本通知。
2.5月25日~6月5日,为定职人员准备材料阶段:转正定职(重确)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定职(重确)表中初级一式2份、高级一式3份,统一A3纸(对折后成A4)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3)附件材料复印件各1份,盖章确认:(按顺序)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教师资格证、任课证明材料、编制外需提供劳动合同。认定初级职称需要提供2个职称计算机合格模块,除符合免试条件外。
(4)公文1份,必须有文号。
(5)名册表1份,包括信息(单位、姓名、出生年月、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毕业院校、时间、专业、学历/学位、申报资格名称,申报学科/专业)。
(6)白底小二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
(7)申报认定教师系列的必须要有任课经历,提供任课程名称及课时数。
(8)申报认定研究系列的必须写清楚是社科或自科系列。
(9)各类证件只需复印正文页面,无需封底、封面等其它次页。
(10)业绩成果及荣誉等材料,交我部门审核即可,无需附上。
(11)所有附件材料包夹在定职表中间。
3. 6月5日,申报者将定职费、相应表格交到人力资源处。
(二)单位审议阶段:6月6日~6月12日
1.6月6日~9日,人力资源处审核原件材料;
2.6月10日~6月12日,人力资源处根据2014年度考核结果,填写评定材料和推荐意见;
3.6月12日,学院审核并完成签字盖章。
(三)准备材料上报阶段:6月15日~6月19日
1.人力资源处复核报送材料,准备报送材料。
2.6月17日材料按时上报上级职改办。
五、评审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传达布置和个人准备阶段:5月19日~6月10日
1.5月20日~28日各中层部门向本部门教职工传达本通知。
2.5月28日(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进行职称申报软件培训。在培训前,请申报者提前写好工作总结,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理工类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不超过6篇,文科类不超过7篇(或论著、教材,其中1篇为指定的论文代表作),扫描部份包括封面、封底、目录、正文(或论著、教材中本人撰写章节一万字以内),其他论文及成果需扫描封面、封底、目录及内容摘要(300字以内)。科研项目需扫描立项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需扫描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荣誉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扫描件必须清晰易辨、整齐,材料必须摆正。
3. 5月28日~6月10日,申报者利用申报软件进行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4. 6月10日前,申报者将评审费、申报数据交到人力资源处。同时,还提交以下材料: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的,提交《广西高校老师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盖上教务处的公章)、《任现职以来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师德部分盖党办的公章,思想政治工作部分盖学工处的公章)的纸质材料及扫描件,《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盖系部公章)的纸质材料和Word文档、《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评审表》表六,盖上教务处的公章),《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评审表》表七,盖上科研处的公章)的纸质材料。
(二)单位审议阶段:6月11日~6月16日
1.6月11日~6月12日:公示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的材料。(凡未经公示的高、中级申报材料,不能推荐评审。)公示期间,申报者将所有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带到人力资源处审核。
2.6月15日~16日:人力资源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学院审核评审阶段:6月17日~6月22日
6月22日下午召开评审推荐会议(暂定)
(四)准备材料上报阶段:6月23日~6月30日
1.人力资源处复核报送材料,整理推荐意见,准备报送材料。
2.6月30日材料按时上报上级职改办。
人力资源处
2015年5月28日
附件
2015年广西经济职业学院职称申报预报名表
部门 |
姓名 |
拟申报职称系列 |
拟申报职称等级 |
学历 |
原有职称及等级、获得时间 |
是否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
计算机情况(免试/合格) |
外语情况(免试/合格) |
备注 |
|
张三 |
高校 教师 |
中级 |
研究生 |
助教、初级、2005年 |
是 |
免试 |
免试 |
评审 |
经职院官方公众号
办公室电话:0771-6301430
传真:0771-6301345
招生电话:0771-6306381 6306382(兼传真) 630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