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教务工作流程

作者:佚名学院新闻来源:教务实训处点击数:15158更新时间:2009-03-21

调、停课工作流程

1、任课教师提出调、停课申请报告,注明停、调课原因,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

3、教务实训处签字批准;

4、系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通知任课老师和学生。

 

教学计划课程调整工作流程

1、各专业因各种原因需对教学计划课程进行调整,填写教学计划课程调整审批表;

2、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3、教务实训处审定;

4、根据审定结果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

 

临时使用教室工作流程

1、申请单位填写《教室使用申请表》;

2、所在系部审批(签字/盖章);

3、教务实训处审批并办理手续;

4、申请单位持教务实训处审批后的《教室使用申请表》到电教中心审批并备案。

5、电教中心负责指派专人开教室并做好登记。

 

试卷制作工作流程

1、任课教师按照统一标准格式出卷,包括A卷、B卷。

2、各系部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审核并签字。

3、任课教师把审核和签字后的试卷交给文印中心安排专人复印。

4、复印好的试卷由教务实训处安排人装订、装袋、封袋。

5、将密封好的试卷袋交到考试管理中心并签收。

6、考试管理中心在考前向各系部发卷并签字。

 

办理缓考手续工作流程

1、学生因故在考试前1-2周(特殊情况可在考试前1天)填写《缓考申请表》(到教务处领取);

2、核实缓考申请是否有效,并录入缓考数据;

3、《缓考申请表》盖章,一联学生留存、一联教务实训处留存。

4、教务处

 

教材发放工作流程

1、学生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排队等候领取教材;

2、代表班级领取教材的同学出具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

3、代表班级领取教材的同学负责清点教材;

4、教材实物与教材班级发放单上的单价、数量一致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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