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校系两级教学管理规定(暂行)

作者:jiaowu学院新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7597更新时间:2011-07-12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运行机制,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效率,促进教学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办学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系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是指在教学管理方面实行校系分工负责、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三条  教务实训处代表学校负责全校教学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各系、部负责本系、部日常教学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校系两级管理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教学计划管理

第五条  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第六条  学校教学计划管理职责

()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提出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并督促各系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编制工作。

()汇总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协调平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并汇编成册印发各系部及教师贯彻执行。

()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系、部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协调、审批和处理各系、部在教学运行过程中提出的教学计划调整意见。

()根据教学计划在每一学期的中期下达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并协调安排好教学场所。

第七条  系部教学计划管理职责

()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教学管理的文件精神,组织力量开展人才市场需求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按照学校要求制订出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教务实训处。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审定下达的各专业教学计划。对教学计划运行过程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向教务实训处提出调整的初步书面意见。

()根据教务实训处印发的学期开课计划落实任课教师,编制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并及时送交教务实训处。

 

第三章  教学运行管理

第八条  教学运行管理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计划的核心环节。主要抓好课堂教学管理和教学行政管理两个方面。

第九条  学校教学运行管理职责

()组织制定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教学管理文件,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系部的执行情况。

()提出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和要求,督促系部制定教学大纲,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编制校历;负责全校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的调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系部主任会议,协调解决教学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按计划对系部选用的教材组织采购,保证师生所用教材及时到位。

()负责全校的考试管理。组织全校性统考课程、考试课程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协调处理各系部考查课组织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与处理师生考试违纪的工作。

()负责按系部归口保管学生期末考试和补考的试卷。

第十条  系部教学运行管理职责

()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组织编写学期授课计划表、教学进度表和教案,并经常检查教学内容进度情况。

()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研究并创新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良好学风,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

()积极推广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负责组织安排考查课程、选修课程的考试、试卷送印和管理工作;协助教务实训处做好全校性统考、考试课程考试及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根据权限负责本系学生考试违纪的处理工作。

()负责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实践教学计划并送交教务实训处,落实学生实习、实训事宜,指导和检查学生实习、实训情况,审阅学生实习、实训报告等。

()负责学生注册,新生学号、编班的初排;核实新生报到名单并及时报送招生就业办公室。按班级建立学生成绩管理档案;负责日常的学生成绩查询;负责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

()负责管理教研室主任。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检查教研室工作的开展情况。

()负责提出本部门所使用的教材征订计划,根据教学大纲选用教材。

()负责将教务实训处批准的调()课申请表及时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班级。

 

第四章  教学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  培养高质量的经济建设领域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的永恒主题。因此,全体教学人员要树立起适应新世纪发展需要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

第十二条  学校教学质量管理职责

()制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制定可操作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组织教学检查与监督,收集各类教学信息,开展教学评估和评优工作。

()组织校系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定期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教师进行抽查听课,提出课后评价意见。

()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按照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评估,定期开展系部级的教学评估。核实和组织平衡系部对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等级评定。

()建立听课制度。

第十三条  系部教学质量管理职责

()每个学期上课的前一周组织检查教师对新学期的开课准备情况,制定本学期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

()组织教师相互听课,开展教学公开课活动,加强交流,取长补短,研究改进授课方法。

()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系部教师的授课意见和建议,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具体组织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向学校提出教师的师德评定和教学综合评价等级以及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分值,做好教师的考核评比工作。

()按时按质组织教师进行评卷工作,及时将学生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并向教务实训处提交一份纸质学生成绩单。

()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提出本系部教师发生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并送交教务实训处。

()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第五章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  教学基本建设是学校教学的基础性工作,它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

第十五条 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管理职责

()按照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各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使教学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审定系部自编教材或讲义的编写计划,负责组织自编教材或讲义以及教学参考材料的印刷和发放工作。

()审定系部提出的专业建设的初步建议。

()协助实验中心、各系、部建立实训或实验基地。

()负责学校教学类档案的收集及保管工作。     

第十六条  系部教学基本建设管理职责

()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系部的教学管理文件,并送教务实训处备案。

()协助教务实训处做好教材建设工作,提出自编教材或讲义以及教学参考资料编写计划,经批准后组织编写工作。推荐优秀教材参加评选工作。

()提出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的初步建议,负责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和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会同实验中心做好专业实验室的建设。负责落实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

()负责本系部教学类档案的收集及保管工作。

 

第六章   

第十七条  本规定20089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教务实训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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