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实习综合成绩评定是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学组织过程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检验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进一步加强学生对所学的理论知识综合应用和锻炼,使学生在强化专业技能的同时又能全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适应市场需求、具有较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各专业顺利完成2009级学生毕业实习综合成绩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内容要求
1.按2009级人才培养方案,各教学系部均要组织对2009级毕业班的毕业实习综合成绩评定工作;除建工系外其他各教学系部均要组织2009级毕业班的学生进行专业综合研究报告的撰写或设计作品。
2.毕业实习综合成绩原则上由三部分组成:①专业综合研究报告或设计作品;②学生个人实习总结(报告);③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表现的鉴定(毕业实习鉴定表)。
3.专业综合研究报告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学生个人实习总结(报告)要求字数在800字以上,作品设计可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完成,实习鉴定表必须有实习单位的评价并加盖单位公章。
4.毕业实习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专业综合研究报告或设计作品占毕业综合成绩的60%,学生个人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表现的鉴定(毕业实习鉴定表)各占20%。
5.毕业实习综合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重修及格后,方予以毕业。
二、专业综合研究报告或设计作品评定工作过程要求:
1.选题要求:
各系要于3月30日前把专业综合研究报告或设计作品的选题提供给2009级学生参考,并确定指导老师(原则上每位老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不能超过20人);研究报告的选题原则上不能重复,每生一题;设计作品可以以小组或个人为单位拟题,评分标准由各系自定。
2.指导老师指导过程工作要求:
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1)撰写专业综合研究报告提纲或设计方案-→(2)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文献-→(3)启发、开拓学生的创意思路-→(4)审查和指导学生完成初稿-→(5)对初稿提出修改意见-→(6)指导学生按要求最终完成定稿-→(7)回收学生定稿并审阅、评定成绩。以上环节必须在5月30日之前完成。
3.指导老师在指导期间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指导老师工作记录》;学生在做专业综合研究报告或设计作品期间,必须认真填写《任务进度表》,对每个环节指导老师的指导情况如实记录。
4.专业综合研究报告或设计作品的评分标准及要求:
指导老师按《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09级学生专业综合研究报告评阅表》对学生上交的专业综合研究报告定稿进行客观、公正、细致的评分;评分标准参照《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09级学生专业综合研究报告评分细则》。
三、毕业实习综合成绩评定工作管理要求
1.各系成立“2009级学生毕业实习综合成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管教学的系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指导老师等;
2.各系的领导小组(除建工系外)要把专业综合研究报告或设计作品的选题情况、指导老师人员名单、指导学生的分配方案等于5月初上报教务处备案;建工系则须将上学期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计划、方案、学生成绩等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3.各系的领导小组要制订2009级学生完成专业综合研究报告或设计作品的有关工作计划、方案,并报教务处存档;教务处将按各系提交的工作计划进行监督、检查。
4.各系的领导小组要按计划要求,督促在外实习的学生按时完成专业综合研究报告或设计作品,教务处将在5月底对各系完成该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5.各系的领导小组负责回收并审查2009级学生的实习周记、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鉴定表等,作为评定学生毕业综合成绩的依据。
6.各系的领导小组必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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