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下午15:00,在学院中层会议上,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处长钮德明教授就2013级毕业生离校前的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
离校时间:2015年11月初;
毕业清考工作:
10月19日至23日办理重修手续(逾期不办理,须等到下一年才办理);
10月26日至28日安排清考。(只有办手续的才可参加考试,本学期不再安排第二次考试);
清费:还拖欠学费的同学请及时交清,欠费同学的不能离校,届时学校统一安排勤工俭学。
毕业生离校条件:完成学校内所有教学的学业,只剩专业实践和顶岗实习;不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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