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1
学期期中教学材料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附属中专:
按照校历,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5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材料检查工作,为做好本次检查工作,请各系部、附属中专组织本部门任课教师按要求准备材料。本次教学材料检查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检查时间:第15周(具体时间于检查当日通知)。
2.检查范围:本学期1—14周,其中教案的检查范围为1-16周。
3.检查内容:教学材料,包括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课件、教案、听课记录。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分类,做好每一位任课教师的个人业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专业(教研室)—教师名字—课程名称—教学材料(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课件、教案、听课记录)。
4.检查形式:系部自查和教务抽查相结合。其中针对于教学进度的检查,教务处工作人员将于第15周到课堂中进行抽查。
5.请各系部相关负责人在检查时间内将教学材料(电子版)和检查汇总表(电子版)按要求整理发至教务处(韦老师收)。
教务处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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