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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院2012年度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作者:玉洁琼学院新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9023更新时间:2012-04-23

各系:           

根据桂教思政〔201213号文件《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精神,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自治区教育厅和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开展2012年度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院此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院20092010级学生

二、名额分配:根据文件规定,我院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名额分别为:4人、2人、1个。名额不具体分配到系部,各系部根据条件进行初评后向学院推荐,由评选委员会统一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评选条件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候选人名单,必须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五、评选程序

(一)各系初评(2012423日至52日)

1、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把名单推荐到系部,系部审核后统一上报学工处。

2、全区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除了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外,系部推荐的班级须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3、各系务必于52前完成系部评选工作,并把本系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的名单和推荐材料统一上报到学工处玉洁琼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各系上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我院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后,全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把材料上报教育厅。(53日至8日)

如有不详之处,可到学工处咨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玉洁琼  13457152898

附件:1.关于评选20112年度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2、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3、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4、全区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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