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试行)

作者:陈美玲学院新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3638更新时间:2016-05-07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方案试行

 

一、考核目标

通过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增强学生促进自我全方面发展的意识,提高学生学习、实践及参与服务活动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以学院“五大体系”、“二十个一”为平台激发学生“三创”意识,培养“五力”,使其具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职业品质,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能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奉献、成就人生。

二、考核项目

(一)学习成绩

学生在校期间按要求参加教学活动,学习积极性高,学习成绩好。

(二)学生干部

学生积极参与院、系、班级各学生组织,担任相关职务,为同学服务,包括四大机构、系学生会、民兵营。

(三)各项荣誉

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项书面荣誉或作品。

(四)资助与服务

获得各级资助并以自己的行动服务同学、服务学院、服务社会,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帮互助理念,助人为乐、积极奉献。

(五)文体活动

积极参与院、系、班级等各项文体活动,发挥个人特长、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树立美的意识并提高欣赏美的能力。

(六)勤工俭学

参加院、系安排的勤工俭学活动,自信自立、乐观坚强。

    (七)实践与创业

    参加院、系组织的实践活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进行个人创业。

(八)纪律

    在校期间严于要求自己,遵守国法、遵守校纪校规,言行举止得体。

三、考核办法

(一)满分为不设上限,其中,文化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50%,德育操行分占总分数50%。

(二)依据实际表现进行加减分处理。

(三考核以班级系部考核为主。系部成立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综合考核小组,具体监督班级考核评议小组对本班同学的综合考核。班级考核评议小组的成员不得少于5人,包括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等。

(三)综合素质考核月考核登记一次,每学期期末考核。每次登记和考核结果向全班公布,以便“积累数据,及时纠偏”。综合素质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系部存档、一份交学工处学生存档。

(四)学期结束,结出总分,记入学生学习成绩汇总表,记入学习成绩册。

四、学生综合素质加分和扣分的规则标准

本规则中的加扣分指的是综合考评总分。

(一)学习成绩方面

加分:在校期间须完成各门课程学习任务,按优良中差定级,优秀的,获 45-50分;良好的,获40-45分,及格的,获3040分,不及格或取消考试资格的,获0分。按分数给成绩的,按成绩的50%取。

扣分:重修的,每门课程扣总评分1分;考试作弊的,每次扣总评分3分。可与其他扣分项重复。

(二)学生干部

加分: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加15分;担任院学生会部长加10分;院学生会成员加5分。参加民兵营加10分。担任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其他机构主席加12分,部长加7分,普通成员加3分。担任班级班长和团支书的加5分,副班长及其他班级学生干部加3分。其他院级学生干部组织、系级学生干部组织、班级学生干部组织的学生干部加分以此类推。学生个体社团以院级学生组织的部门论。

扣分:凡参加各学生干部组织期间,无故未经审批退出学生干部组织的扣10分,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扣3分,作风不正、有负面影响的扣5分。

学生干部加分可以叠加。

(三)各项荣誉

加分: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荣誉证书或个人作品获奖的,每次加15分;省级别的每次加10分;市级别的每次加7分;院级别的每次加5分;系级别的每次加3分。

扣分:伪造荣誉、作品的,视情况每次扣10-20分。

(四)资助与服务

加分:获得国家级奖助学的每次加15分,省级的每次加10分,市级的每次加7分,院级的每次加5分。

学院受助学生要参加积分服务活动。参加国家级积分服务活动的每次加15分省级的每次加10分市级的每次加8分院级的每次加5分。以资助积分小册子记录为准。

扣分:伪造材料或骗取奖助学金的,每次扣15分;在积分服务过程中态度不好、产生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每次扣2-5分。不按要求参加活动的每次扣5分。

(五)文体活动

加分:参加国家级文体竞技活动,每次加20分;省级的,每次加15分;院级的,每次加10分;系级的,每次5分;班级的,每次3分。

扣分:无故中途退出文体活动,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每次扣3-10分。

(六)勤工俭学

 加分:参加学院安排的勤工俭学活动,每次加5分;参加系安排

的勤工俭学活动,每次加3分。

    扣分:利用勤工俭学便利获取不当利益的,每次扣15分;不按要求参加勤工俭学或在勤工俭学中有怠工、消极工作的或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每次扣5-15分。

    (七)实践与创业

加分:参加学院安排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或校内实践活动,每次加5分;参加系安排的实践活动,每次加3分。

在校期间个人创业的,每学期每次总评加20分。

    扣分:利用实践活动便利获取不当利益的,每次扣20分;不按要求参加实践活动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况每次扣5-15分。

(八)纪律

在校期间,被开除学籍处分的,综合素质考核不及格;被留校查看处分的,每次扣30分;被记过处分的,每次扣20分,被严重警告的,每次扣15分;被警告处分的,每次扣10分。

旷课、迟到、早退按照学院、系部和班级以及任课老师坚持,一次扣1分。包括各类会议和活动。

旷课、迟到、早退等累计到一定次数按照《学生手册》违纪处分要求处置。

学生综合考评分的应用

(一)是下列各校评优奖励的基本依据

1、每学期评选1020%在校生优秀学生。

2、市级以上评选优秀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团干等评优评选。

3发展学生党员

4、作为专升本的重要考评依据。

5、其他按排名录取的。

(二)学生工作依据

1、扣到10--20辅导员及时与学生交流沟通、了解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帮教工作。

2、扣到20辅导员向系/部主任汇报,系/部主任根据实际加强学生教育工作。

3、学生科每学期对各班前10名学生进行网上公示,进行表扬。

4教学系部主任每学期整理后考核材料后,对各班最后1~2名学生做帮教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力度。

(三)评定

综合素质分以每学期累计分为单位,将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分进行总评,作为学年综合素质分,学年综合素质分不及格者不得参与评优评助

六、执行

本考核办法自2016年2月29日起执行。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学工处  

    2016年5月7

 

经职院官方公众号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办公室电话:0771-6301430

传真:0771-6301345

招生电话:0771-6306381 6306382(兼传真) 630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