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让考入高校的全日制大学生在入学前都能了解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及申请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顾虑,及时到校报到。财政部和教育部专门印制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要求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给每一个新生,现就有关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高校资助政策材料发放工作,在今年秋季被录取的全日制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夹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保证新生人手一册。如因补录等原因导致所需资料数量不足的,请各校按此内容自行加印(电子版挂在广西学生资助网公告栏)。
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已附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直接填写该表,并到民政部门盖章确认。高校要在录取通知书中另行注明,提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到校报到前提前准备这份材料。
三、目前我区助学贷款业务仍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仍在筹备推进中,预计今年只能在部分县(市、区)开展此项业务。已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学校仍以此项贷款业务为主,引导学生回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和办理时应注意方式方法,绝不能以国家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由拒绝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请求。没有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高校要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实际情况,避免学生到校后因无法贷款导致情绪不稳定。我办将随时向各高校通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进展情况以便学校正确引导学生。招收有外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校,可提醒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好助学贷款再到学校报到。
四、请各驻邕高校在2009年6月19日前,到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领取《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南宁市以外的高校,我们将通过快递公司发送给你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请注意查收。
五、财政部、教育部将利用检查、调研等机会,通过资助热线电话、人民信访等途径,检查各高校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情况。如发现问题,将给予严厉批评。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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