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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作者:沈雪莉学院新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4893更新时间:2016-06-14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教学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42)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范围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313)精神,为做好我院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的界定

南宁市求职补贴发放对象,是指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的驻邕高校毕业生。

二、求职补贴发放标准

补贴标准为自治区发布的一类地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例如

2015年度为人均1120元(1400元×80%1120元)

三、申请程序

依照“个人申请、学校初审、校内公示、主管部门认可”程序,各系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2016315前将申请材料收集汇总,填写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1),并在花名册每一页加盖系公章后上报学工处。

四、学生申请求职补贴应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都要一式两份)

  )低保家庭毕业生: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2、《低保证》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区外籍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关系转入本区的,提供在本区保障金领取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

3、银行低保金领取明细单(原件);到银行打印低保金领取明细单,打印时间段为2016年1月-3月中任意一个月(须显示低保领取人的名字并加盖银行公章)

4、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封面、户主及每位家庭成员包括学生本人,诣在证明学生是否是低保对象)

5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如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桃源支行),并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姓名、院校、账号、开户行、联系电话(确保银行卡和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

  

(二)残疾人毕业生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2、《残疾人证》复印件

    3、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如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桃源支行),并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姓名、院校、账号、开户行、联系电话(确保银行卡和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

五、工作要求

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系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及时传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让学生利用春节回家时间准备好材料,各系要认真初审学生申请材料,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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