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

关于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度中职毕业升入高职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助办学院新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0577更新时间:2016-11-16

各系部、江南校区:

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开始组织我院中职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申请此项此项资助。具体安排如下:

1、学费补助标准

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学费补助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与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学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3、重要注意事项

1)必须是中职毕业后升入高职的在校生,要有中职毕业证,同时要有大专学籍(2014年秋季学期后升入高职的即2014年秋季后获得大专学籍的有效,之前的无效);

2)申请材料: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申请表》;

《中职毕业证》复印件;

ƒ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如《低保证》、《烈士军属证》、《残疾证》、《扶贫、帮扶手册》(建档立卡)、孤儿证明等,若以上贫困材料都没有的,需提供《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本学年度新生无违法违纪;老生无违法违纪无挂科。

4)各系部申请材料上报时间:2016年11月25日截止。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学工处资助办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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