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系学生组织纪律评比方案
(试行)
为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性,维护良好的校风,提高全体学生的精神面貌、身体素质和自我管理约束能力,根据近段时间学生缺操严重的实际情况,经系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从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自觉性、主动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严格组织纪律。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是学院对每一个大学生最基本的要求,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对每个人的人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的大学生应该认识到遵守纪律的重要性,要克服懒散、畏缩心理,常常对自己的工作、思想等进行深刻反思,找出不足,及时弥补。
3、做到奖罚分明。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予以精神与物资奖励,对在活动中故意顶风违纪者坚决按章处理。
二、时间:
1、
2、
3、
三、要求:
1、从
2、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必须于每天早上6时30分组织本班点名,清查人数(各班交叉点名,具体见附件)。
3、党(含入党积极分子)、团员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干部必须起带头作用。
4、统一考勤册,妥善保管考勤册,作为期末评优评先的依据。
5、严格请销假,凡有特殊情况不能出操的须经班主任书面批准,病假必须持学院医务室证明或医院病历。
四、奖惩措施:
(一)奖励
从12月5日起在11级7个班级中组织评优评先工作。
1、11级评比方法:
(1)从正式出操日开始三天内(12月5日~8日,如遇雨天则顺延)能按时率先实现90%到操率的,平时无重大违纪的奖励50元。
(2)从12月5日起至期末日平均到操率达90%以上的班级奖励前三名: 第一名250元(含班主仼50元)。
第二名200元(班主仼40元)。
第三名150元(班主仼30元)。
2、10级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坚持每周三早上出操,凡日平均出操率达90%以上、平时无重大违纪的可奖励前三名。奖励额按11级奖励标准的25%计算。
3、在此次整治工作中获得的奖励均作为该班参加系部年终评优评先的主依据之一。
4、对获奖班级颁发奖状。
(二)处罚
1、凡在此次活动中组织不力,发动不到位,组织纪律工作无明显效果的班级,取消期末评先资格。
2、凡不配合系部工作,继续不到操,沒有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取消该生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3、凡不配合系部工作,累计旷操五次以上的学生停发该生奖、助学金。
4、凡不配合系部工作,故意不到操累计达5次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达8次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达10次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达15次的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5、从
6、对打击、责难考勤员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代替他人签到的每次按旷操一次处理。
8、出操率低于90%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
二0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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