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经贸系关于2012—2013学年度寒假放假的通知

作者:经贸系学院新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9197更新时间:2013-01-28

201020112012级:  

 2012--2013学年寒假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学院有关安全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寒假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寒假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过一个安定、祥和、喜庆的春节,现将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2012级、2011级放假、回校时间:

1、第一批参加社会实践学生的放假时间为:201324日开始放假,201322526日返校报到注册,26日晚730召开班会,27日正式上课;第二批参加社会实践学生的放假时间为:2013316日开始放假,201332324日两天返校报到注册,24日晚召开班会,325日正式上课。班会当晚900前各班把人数报到系办方高剑老师处。

22011级放假、回校时间:

201328日开始放假,31日回校上课。

一、寒假期间在校外应注意人身安全,提高安全、法制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防止扒窃事故的发生;禁止参加非法传销等非法组织;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二、加强学生的外出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外出活动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外出活动要特别注意人身和交通安全,严禁学生到水情不明的江河、海边等游泳。

三、注意春节期间的安全

1、春节期间要严格遵守当地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或伤亡事故。

2、禁止带烟花爆竹到学校里燃放,在校园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事故、事件的,由当事人或当事人的监护人负责全部法律责任,学校有权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3、寒假期间要求学生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向系部或学工处汇报并妥善处理。

最后,祝同学们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经济贸易系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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