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我区传统节日“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学院的要求,学院将
目前是雾霾、山洪、暴雨、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期。为使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具有传统意义的假期,确保师生在节假日期间外出旅游踏青祭祖等活动的安全。现结合经贸旅游系实际,对我系师生在“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安全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 注意出行安全。节日期间,外出旅游、走亲访友,互相往来增多,人、车流量增大。大家自驾车外出的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开车。外出时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不要横穿马路,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注意防盗。在放假前夕,要注意收放好办公室和宿舍贵重物品,重要部位应粘贴封条;不要将现金和私人贵重物品存放于办公室和宿舍内。外出旅游或祭祖活动时,随时注意保管好自身的随身物品,以免被盗被骗。与陌生人同行时务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
三、注意个人安全。单独居家不要随便给别人开门;晚间不独自外出,外出时要结伴而行,不要到偏僻的地方玩耍。不参加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商业集会等活动,遇到人潮拥挤时,沉着冷静,避免发生拥挤踩踏。
四、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切忌暴饮暴食,杜绝聚众酗酒、赌博等陋习,保持自己身心健康。
五、注意防火、防电。在清明扫墓期间注意用火安全,在家正确操作和使用电器、煤气等设备,外出期间注意关闭好家里的各类容易产生危险的家用电器等,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求救并拨打报警电话110。
六、注意游泳安全。要求同学们要做到 “七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带领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的地方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地方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
七、4月2日至4月7日放假共6天。同学们于4月7日晚7点必须回到学校。辅导员和班主任7时30分开班会进行回校检查,4月8日正常上课。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切执行。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经贸旅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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