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领导:
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了解就业进展统计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学院2011年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的就业统计上报,现对下一步的工作要求进行部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系部相关指导老师应及时跟进学生就业情况,将学生就业变更的最新情况及时提交到系部,再由系部指定专人统一上报到招生就业办。
二、针对部分学生已经与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与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意向和自主创业等情况,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发给系部,由系部专人负责对此部分学生的情况进行登记。
三、请各系部督促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具体要求:
1、部分同学已落实工作单位的,要求他们于6月15日前签署就业协议书交至指导老师处(就业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届时学校将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为大家统一盖章);
2、部分同学已落实实习单位的,但未签就业协议书的,要求他们及时将单位接收函原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整,实习或工作单位盖章)传真(0771-6306382)或邮寄回学院系部老师。
目前,经过招生就业办和现代教育中心的努力,已经将全国大学生一体化系统的链接嵌入到学院网站就业专栏页面,请各系部通知2011年毕业生,登录学院就业专栏页面就可以直接进行自主创业证的申请和查看招聘信息。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式分类
1.协议类就业的主要形式
(1)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就业的;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经劳动(人事)部门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的;
(3)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含入伍预征、基层项目等)就业;
3-1.入伍预征要有生源地县(市、区)级武装部的入伍证明材料;
3-2.基层项目要有用人单位接收证明材料;
(4)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的;要出具定向委培协议。
(5)出国、升学,包括考取研究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出国留学、工作;
5-1.出国留学、工作要有出国留学相关的证明材料;
5-2.升学要有录取通知书;
2.非协议类就业的主要形式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尚未签订协议书,只提供按要求填写的就业证明登记表(见附件1),到用人单位工作的;
3.灵活类就业的主要形式
毕业生签订灵活就业登记表(见附件2),并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其中灵活就业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临时就业等;
(1)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该就业形式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或合伙证明材料。
(2)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
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3)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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