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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院2018-2019学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通知

作者:学工处学院新闻来源:学工处点击数:41783更新时间:2019-04-11

关于评选我院2018-2019学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通知

各系

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小组,负责学院评优审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长:刘平

副组长:肖馆   周克源

     员:覃平  谢世礼  周荣娟  孙妮妮  磨惠娟  王冬梅 杨欣颖  苏玉戏  

    (二)各系成立系部2018-2019学年评优小组负责系部评优审核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三好学生

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1718级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三好学生”评选院级“三好学生”按8%分配到系部。

(二)优秀学生干部

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1718级学生并担任院、系学生会干部、班委会干部,宿舍舍长;院团委、系分团委、团支部委员;各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等职务期在2018-2019学年满一学年的学生干部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总数的8%。

(三)先进班级

学院所有1718级班级均有资格参加“先进班级”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思想上要求上进;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有见义勇为和好人好事记录者五维活动积分高、完成实习任务并参与营销推广实践者优先。

2、学习认真刻苦,善于思考,乐于探究,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

3、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

4、系部向学院推荐的“三好学生”必须获得不少于两项院级(含)以上奖学金或荣获过系级、院级(含)以上的各种荣誉称号,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1)本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不及格者。

2)本学年内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实习或未完成实习任务者。

4)无正当理由退出学生组织或不按程序退出学生组织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道德素质好。服从学院领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明礼诚信,严格履行学生干部职责,敢抓敢管,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有见义勇为和好人好事记录者五维活动积分高、完成实习任务并参与营销推广实践者优先。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善于学习,成绩合格。本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70以上

3、担任院、系学生会干部、班委会干部、宿舍长;院团委、系分团委、团支部委员;各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等职务期在2018-2019学年满一学年含以上的学生干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4、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1)本学年内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实习或未完成实习任务者。

(三)“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具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和校园文化活动,在学科文化知识学习、技能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自觉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体育竞赛活动和宿舍文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性活动,在服务学校、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中成绩显著。

5、班委会、党团组织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以身作则,作风正派,模范带头作用强,能较好地发挥学生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

6、班集体获得过院级含以上荣誉称号。

四、评选工作的时间及要求

(一)2019410-423日各系部进行初评。

1、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占各系总人数的8%”

2、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系部名额分配如下:

名称

经贸系

建工系

机电

旅游系

会计系

艺术系

学工处(团委)

优秀学生干部

33

21

44

12

31

9

18

三好学生

33

21

44

12

31

9

18

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项的评选名额相同。

3、“先进班级”评选名额为本系班级总数的15%,名额分配如下:

系部

经贸系

会计系

机电

建工系

艺术旅游

名额

1

1

1

1

1

2)被评选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必须填写推荐登记表及上交1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被评选“先进班级”的班级需填写推荐登记表并上交不少于15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

3)各系部于423日前把本系向学院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学工处杨欣颖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993317440@qq.com逾期不受理。

2、423- 427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选,确定拟表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表彰名单。 

如有不详之处到学工处咨询,联系人:杨欣颖,18249921792

附件:

1、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2、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级”推荐登记表

3、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度“三好学生”汇总表

4、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5、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度“先进班级”汇总表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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