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迎来了第38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我国,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这是一个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为中国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据中消协3月15日消息,2020年1月20日至2月29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涉疫情消费者投诉180972件。其中,涉及口罩类投诉79368件,占比43.86%;蔬菜粮油类投诉15039件,占比8.31%;餐饮服务类投诉13829件,占比7.64%;网络购物类投诉10139件,占比5.60%;出行服务类投诉9067件,占比5.01%。自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护目镜、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一直处于紧俏状态。在利益驱动下,市场上存在针对防护用品的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现象。现在正属于疫情的特殊时期,若是有人带了假口罩感染了病毒,使疫病受害人数增加,这是会危害到人民生命安全的事情。

那么,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呢?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

知识点一:购买途径要正规。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商品。
知识点二:购买凭证要存好。付款记录、聊天记录、发货信息、购买的口罩及包装盒等要妥善保存,以便后续维权。
知识点三:12315热线要记牢。可以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趁火打劫,利用疫情进行诈骗。例如一些诈骗分子通过网络、通信工具等多种方式,假冒公益,像公众骗取捐赠善款。防骗和防疫同样重要!所以大家要通过正规官方渠道进行捐款捐物,避免上当受骗。
生为消费者的我们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不当消“废”者,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理性消费、科学消费,不要贪图便宜。要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同时,我们也要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社会的蛀虫无法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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