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院的人力资源开发和薪酬管理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组织制订和贯彻实施。
2.负责制订和实施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定岗、定编、定责”方案,并负责学院的人事调配工作。
3.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职称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抚恤和困难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统计、请销假手续办理和院内津贴分配等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年终考核、转正定级、评优、奖惩和责任事故追究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引进、聘任、辞退、辞职等工作。负责建立外聘教师队伍并做好管理工作;审核学院短期聘用人员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短期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承办教职工劳动关系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签订和短期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工作证办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编报有关人事、工资等方面的统计报表;定期编印全院教职工名册。
8.会同工会做好教职工重大节日慰问工作和住院慰问、看望工作。
9.负责本处保密工作和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培训工作;负责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选拔、使用、教育与管理工作和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等工作;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核、奖励、待遇等具体工作。
12.贯彻执行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和对台方针政策,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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