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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急预案

作者:刘志梅学院新闻来源:后勤保卫处点击数:891更新时间:2023-12-20

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政策要求,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应急防范能力,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建立扫黑除恶斗争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一)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周俭

副组长:张晓坤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其他科任教师负责校园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

职责:领导小组在学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接受指令,与相关部门交流信息,综合协调学校各部门,使应急工作高效、有序的处置,负责预案启动、综合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二)、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职能小组

①统筹指挥组:由学院书记易著梁任总指挥,学校领导班子任成员。

职责:全面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发事件处置的指挥工作。

②协调联络组:由副组长黄志林负责,其余各教师任成员。

职责:接受指挥组指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上传下达。

③应急处置组:由安保负责人梁云负责,应急处置分队成员参与。

职责: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前期信息监控、事态进展中的防控、善后工作的处置与落实,重点人员的打击与转化等工作。

④舆情宣传组:由各班主任组成。

职责:全面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发事件中的信息报送,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事件以及处理的进展情况。

二、落实应急防范响应,消除安全风险

学校实行年级、班主任负责制,分工做好日常状态下的教师与学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控工作,发现涉及黑恶势力信息时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舆情宣传组责任人汇报,对相关人员进行劝诫、教育,消除影响。当校园内发现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应立即采取措施,现场挡获,收集证据;严重危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派出所,由学校领导小组成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避免伤害师生生命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制

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专项斗争期间,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学校安全办要在事故处理后及时对情况进行.上报总结,详细汇报事情的前因后果、人员规模、人身安全、财产损失、善后措施等,以及对相关人员的帮辅与处理意见,确保校园远离黑恶势力,让学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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