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决定开展我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4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我院2014年毕业生总人数为1254人,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11级学生均有资格参与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院级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按10%分配到系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秀;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必须每年都获得系部以上(含系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
2、
根据名额分配原则,各系上报人数需要按名额的分配比例上报。上报人数为:
名称 |
经贸系 |
建工系 |
机电系 |
旅游系 |
会计系 |
艺术系 |
院级优秀毕业生 |
33名 |
30名 |
13名 |
7名 |
38名 |
4名 |
四、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系按要求填写附件1、附件2,连同毕业生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于5月30日前上报学工处,同时将附件 1、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2319526110@qq.com。请各系按时做好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美玲 1527717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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