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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我院2018届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杨欣颖学院新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5633更新时间:2018-03-22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学工处

 

院学工字〔20181号

 

 

关于评选我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评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18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条件

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秀;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必须每年都获得系部以上(含系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按级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好机会,各要结合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各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系部党政的领导下进行。

(三)坚持评选条件,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四)评选工作在2018415日前完成。于415日上午10:00前把本系推荐的名单及材料上报学工

(五)2018415日至416日,学工处将初选结果报学工委,学工委召开评选专题会议对各系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评选出我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单,并报学院审批。

四、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系按要求填写附件1: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18“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学生申请填写)、附件2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18年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2018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连同毕业生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于415日前上报学工处,同时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至993317440@qq.com。请各系按时做好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欣颖   18249931792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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