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经职院字〔2022〕24号
各处室、二级学院、附属中职:
现将《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基建、采购项目招投标资料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2022年8月25日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基建、采购项目招投标资料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基建、采购项目招投标资料管理工作,实现各项招投标资料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具有基建、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工作的各级部门,包括教务科研处、后勤保卫处、基础建设中心、资产管理发展中心、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
二、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基建、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资料,是指学校在各项基建、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历史记录。
三、职责
(一)招投标部门职责。负责招投标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移交工作,特别是做好中标单位有关材料的移交工作,接受学校综合档案室的业务指导。
(二)学校综合档案室职责。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招投标过程资料的归档接收和保管工作。
四、管理规程
(一)归档范围及分类
1.内部归档范围与分类:
(1)学校或部门召开的各级、各类相关工作会议和重要的专业会议文件材料、会议纪要、会议决议、会议签到表等,包括部门工作会、业务协调会、清标评标会、定标会、领导办公会议。
(2)各项招投标工作资格预审文件、考察报告、评标报告、中标通知等重要发文文件(含电子邮件复印件)。
(3)招投标工作的各种审批、会签文件的审批页(电子版及复印件)。
(4)各种招投标过程文件电子版,包括招标/询价文件、合同文件。
(5)招投标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发文文件(含电子邮件)。
(6)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材料、补充材料等。
2.移交综合档案室存档资料范围与分类及移交时间:
(1)所有招投标过程资料、审批会签文件、合同及招投标图纸。
(2)对审计的情况说明。
(3)归档时间:招投标工作合同签署完成后21个工作日内移交至综合档案室。
(二)归档标准
基建、采购等招投标部门负责招投标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综合档案室负责招投标过程资料的归档接收。移交清单由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移交,再由档案管理员签字接收。
附件:1.基建、采购项目招投标文件移交清单
2.中标单位招投标资料明细移交清单
附件1
基建、采购项目招投标文件移交清单
招投标项目名称: |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项目合同编号 | 项目投标日期 | 项目定标日期 | 份数 | 页数 | 是否中标 | 备注 |
移交人: 接收人:
日 期: 日 期:
备注:此表需统计招投标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投标单位,包括中标和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放在前面。
附件2
中标单位招投标资料明细移交清单
序号 | 责任者 | 题名 | 日期 | 份数 | 页数 | 摘要 | 备注 |
移交人: 接收人:
日 期: 日 期:
备注:此表填写中标单位投标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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